說明:
一、依據社團法人台灣愛樂種子協會111年6月10日台愛文字第111015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係公益提琴課程、樂器、師資服務,提供學童學習音樂之機會。
三、實施對象:
(一)有高度提琴學習意願,且家長也有高度支持意願,而在經濟上確有困難之學童。
(二)目前為2年級,111學年度將為國小3年級之學生。
(三)具經濟弱勢:持有中、低收入戶或單親清寒兒少等證明者。
(四)具身份弱勢:父母身心障礙、原住民、新住民等。
四、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佩芸專員,電話:(02)89423921。
五、檢附推薦作業說明及報名表、愛樂種子公益提琴課程說明與FAQ各1份供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