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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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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-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5學年度國民教育與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聯合安置簡章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16日臺教國署原字
第1155700193號辦理。
二、倘貴校有學生115學年度欲申請安置國立特殊教育學校,請
詳閱簡章內容報名,依時程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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