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依據特殊教育法暨其施行細則辦理。 二、研習地點:本市秀山特殊教育資源中心(秀山國小)。 三、研習日期、課程內容及報名方式請詳閱實施計畫。 四、本案工作坊經錄取教師需全程出席,本局同意錄取教師以公假派代登記出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