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該校111年8月19日屏大人文字第1113200527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研習實施辦法第二階段研習科目包括:「5.基本塑造媒材」「6.基礎版畫」「7.美工刀及筆刀技法」「8.紙材立體造形及接著劑」等四個項目。
三、申請網址請至 https://reurl.cc/V1Rd4A 填寫Google表單。
四、本項研習材料費、鐘點費、誤餐費、講師與助教差旅費等,由該校相關計畫經費項目支應。
五、檢附教師研習實施辦法1份供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