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:依本市教育局110年8月3日新北教特字第1101402302號函辦理。
二、報名日期:110年8月31日(星期二) 9:00時起至10:00時止逾時不予受理
四、報名地點:本校輔導處(新北市新店區民族路108號)。
五、報名方式:現場親自報名。
六、甄選日期:110年8月31日(星期二)上午10:10開始甄選
七、甄選地點:新北市新店區大豐國小
八、工作時間及內容:
(一)工作時間:於本校學生上課時間,依學生實際需求改變而隨時調整工作時間。
(二)工作內容:在原班級教師及特教教師督導下,協助學生在學校學習參與及復健訓
練」,包括但不限於:
1.協助教師處理及訓練學生自理、動作復健等(如:盥洗、飲食、如廁、行走、站立
等)。
2.協助教師指導學生學習、作業完成相關事宜。
3.引導身心障礙學生參與課間休閒活動、教室及學習場地移動,並維護學生安全。
4.協助教師處理學生偶發事件。
5.協助學生參與、融入普通班各項活動。
6.校方認為,應予協助學生或學校之其他相關事項。
*工作時間及內容如有疑義請洽本校輔導處特教組洽詢。
九、薪資與保險:
(一)薪資:依勞動部基本工資時薪支給(新臺幣160元/時),依實際服務時數計發。
(二)保險:依至校實際服務時間,辦理勞工保險、健康保險之加退保投保作業。
十、名額、聘期如下:
(一)特教生鐘點助理人員(部分工時):1~6名(按照名次錄取),備取1名。
(二)聘期:110學年度上、下學期上課日
(110年9月1日~111年6月30日,依學校上課日為準)
十一、報名資格:高中(職)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(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),品德優良、有愛心、耐心並具備主動服務熱忱,且能秉持學習心之人,會英語更佳。
十二、報名程序:請填寫報名表1份(如附件),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最高學歷證件影本、
相關資料證明文件影本(身障手冊證明文件),請以A4影印至本校輔導
處辦理報名。報名時請務必備妥所附證件正本供查驗。
十三、甄選方式:口試。
十四、成績計算:甄選總成績未達70分者,不予錄取亦不列備取。
十五、錄取公告:110年8月31日16時30分前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公告,請自行查看。
十六、報到及簽約日期:110年8月31日(星期二)上午9:30
持學歷證件正本、身分證及私章向本校輔導處辦理報到手續,逾時視同放棄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,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。
十七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,悉公佈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,不另行通知,請應考人自行查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