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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師生專區 註冊組長 - 活動公告 | 2022-03-02 | 點閱數: 206

一.補助對象:111學年度國小在學學生,凡家庭經濟遭逢困境,無力負擔註冊、教育學習等費用之經濟弱勢學生。

二.補助金額: 「清寒助學金」:每名學生每學年補助新臺幣(以下同)1萬8,000元,統一由校方按期核發,上下學期開學各補助3,000元(不含當月教育生活補助1,000元),優先繳納學校相關費用;另每月教育生活補助1,000元,共12月。每校限申請五名(1戶家庭申請1名)。

三.檢附每一申請個案文件: 財團法人凱基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「愛,從小學起」學童助學金計畫申請表。 全戶戶籍謄本(近3個月)。 相關文件,如低收入、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(無證明者須提供全戶財產證明正本、清寒證明正本)、身心障礙手冊影本、重大傷病卡等。發生災難、變故或重症等證明文書(如死亡證明書、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)。 家中成員罹患重大傷患者,請檢附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。 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