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第2階段申請時間,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5日下午5時止,凡符合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及領有經濟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等資格者,請至新北市補習教育策進會網站下載申請表,填具申請表後檢附應備文件,郵寄至該會地址(新北市中和區景安路231號),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本市社會教育資源網(HTTPS://LLL.NTPC.EDU.TW)最新消息項下。
二、審核結果將於110年11月17日上午9時公告於該會網站及本市社會教育資源網站。
三、新北市補習教育策進會網址:http://www.nacet.org.tw/nacet/NewTaipei/news.php。